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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学籍(成绩)数据清理的通知

各学院、2016届毕业生:

根据工作安排,现需对2016届毕业生学籍(成绩)数据进行校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程成绩数据校对

(一)、课程性质和学分校对(附件1)

为保证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绩点审查准确,请学院教务办组织相关学生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成绩表的课程性质(统一更改为“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学分进行逐一校对。学籍异动前课程,如果属于异动后专业要求课程,其课程性质和学分有变化的应更改为异动后专业要求课程性质和学分。

文化素质(通识)课课程性质、课程归属、学分校对由教务处完成。

(二)、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校对

1、正修重复课程(附件2)

(1)、正修重复课程本应分多层次(如大学英语Ⅰ、Ⅱ、Ⅲ),但成绩表显示为“相同课程”(如大学英语),应分别修改为准确的课程名称(层次)和课程代码(如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

(2)、确属重复选课课程按以下学籍清理对应方式处理。

2、重修无对应或对应错误课程(附件3)

重修无对应或对应错误课程指重修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在正修中无相同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的课程,或者正修中完全相同的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不是重修记录应该对应的课程。

重修无对应或对应错误的课程应修改为原正修的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如重修第二学期“乒乓球”不合格课程,结果重修记录的课程名称为“大学体育I”,则应修改重修记录课程名称“大学体育I”为“乒乓球”,课程代码也应修改为“乒乓球”的课程代码)。

如果因上述正修重复课程第一款调整,重修课程无法对应,应将重修课程调整为上述“正修重复课程”修改后的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

(三)、第一专业与辅修专业课程

个别教学任务形成时没有明确是第一专业或辅修专业课程,致使成绩表中无法正确区分课程成绩和辅修专业成绩。如果课程成绩记录中辅修标记有误,请填写相应的课程清理(认定)审核表(附件3)。

二、学籍清理

从2007级起,所有学生不能采用等级考试成绩冲抵相应不合格课程成绩。

1、正修选修课程确属重复选课,选其一条记录为纳入毕业资格审查,其余均为“不纳入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审查”课程(附件2)。

2、高水平排球运动队学生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女排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07]284号)相关规定,高水平排球运动队学生总学分与普通本科学生相同,其中专业文化学分大致占60%,运动训练学分大致占40%。请体育学院再次将2012级高水平排球运动队学生名单报教务处,以便顺利审核毕业资格。成绩数据中非单独培养方案中要求课程均不纳入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审查。

3、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处理

(1)、降级、转专业、休复学学生的课程清理以异动后的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附件4)。

异动前课程(不论合格与否)不属于异动后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不纳入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审查,均为“异动前课程,不纳入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审查”;须认定为异动后专业要求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如“高等数学”认定为“微积分”),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认定报教务审核;如果已完成认定审核的学生,须将认定审核表交学院教务办。

异动前课程属于异动后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均须纳入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审查。如果某课程异动后,重复选修此课学习且非重修记录,属于“正修选修课程确属重复选课”,应选其一条记录为纳入毕业资格审查,其余均为“异动前课程,不纳入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审查”。

(2)、转学(转入)学生课程处理(附件5)

转学(转入)学生毕业资格严格按照转入我校专业培养方案的最低毕业要求审核。

转学(转入)学生如果须将转入我校以前课程成绩和学分认定为转入后培养方案要求课程成绩和学分,须经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附件5),学院认定报教务处审核并批准后,其认定的学分将纳入我校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的有效学分。其认定的课程成绩和学分不进入我校成绩库。

(3)、专转本学生以各学院和教务处认定的补修课程为依据清理专转本前的课程是否补修完毕(附件6)。

三、    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以上各项工作,将以上内容准确、全面的传达到每位2016届毕业生,并落实责任制。各学院教务办最迟于5月4将以上各项工作汇总表由主管教学院长、教务处主管处长签字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厚德楼2012)。

本通知同步在教务处网站发布(dean.ctbu.edu.cn)。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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