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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要求,为及时完成我校在校、在籍学生信息核准、父母信息补录上传等工作,确保个税改革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两项教育专项扣除政策落实落地,同时为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需要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信息与在校学生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现就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保留学籍、休学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准和补录(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

1.核准内容:所有学生网上核准学籍数据信息(学号,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入学日期,学籍状态,电话、家庭住址、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学习及经历等信息);

2.补录内容:学生本人自主自愿补录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及相关信息(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①可以同时填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如学生无法通过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信息,请下载附件《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填写数据时请勿改动数据表和字段结构、顺序,由学院统一报送。

三、工作要求

1.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补录的信息需确保完整、准确;

2.本次填报数据信息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个学生,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储存、使用各环节,保障数据信息安全,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

3.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核准和补录的学生可以不再填报。

 

附件:

1.《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2. 教财厅函〔2018〕29号《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

3.教学司函[2019]1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4.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5.重庆工商大学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流程

 

教务处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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