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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纪检监察室、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2021 年清明节临近,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复燃,营造崇廉尚俭、文明祭扫的氛围,现将我校清明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作风建设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发生。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中央、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向党员干部早发信号、早打招呼、早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纪律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风清气正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节日期间,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宴请、组织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严禁酒驾醉驾;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室、各二级纪委和各党总支要成立作风建设督查组,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落实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室受理处置师生反映的问题线索。各二级纪委、党总支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并根据指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

各二级纪委(党总支纪检委员)于 2021 年 4 月 6 日 12:00

以前报送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

联 系 人 : 李 科 ; 联 系 电 话 : 13638398506 ;

邮 箱 :jiwei@ctbu.edu.cn。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 2021 年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统计表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工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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