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1号
关于申报2024年自编教材立项
和2023年及以前出版教材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方位推进我校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开展教材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修定)》(重工商大发【2024】22号)文件(以下简称“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自编教材(包括实验室教材)立项申报和2023年及以前出版教材验收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发挥教材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教材建设管理制度,提高教材建设管理水平,打造一流教材体系。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等为依据,努力建设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市级重点(优秀)教材、国家重点(规划)教材。
二、教材立项
根据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到“凡编必审”原则,全方位落实自编教材编写申报。
(一)教材规划
各二级单位(学院)、第一作者应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本教材建设规划。在制订教材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和论证下列条件。
1.紧密结合教学改革需要,突出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重点;
2.加强国家、市级一流专业自编教材规划与建设,在建设期内,原则上均应有优质自编教材出版;
3.优先支持“新文科”、“新工科”以及跨学科交叉教材建设;
4.鼓励编写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需求、国内紧缺、教学急需的教材;
5.鼓励跨学院(二级单位)、跨校、跨区域联合编写教材;
6.鼓励学科专业综合实力较强的教学单位组织编写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7.课程思政的研究和实践成果应充分反映在教材编写建设的整个过程中;
8.支持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编写体现自己风格、特色,反映我校该学科研究最新成果,代表我校该学科研究水平的教材;
9.鼓励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数字化教材以及教辅材料。
10.避免重复建设;
(二)教材申报要求
1.所有编者(包括主编)申报自编教材时需具备的必要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申报教材应符合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必须是重庆工商大学在职教职工。
(2)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2.第一作者(主编)需具备其它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教学三年及以上经历的在职教师;
(2)应有与出版教材直接相关的专著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及以上与该课程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3.教材参编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教材参编作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高校从教经历,在本学科领域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相关科学研究成果;
(2)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三)教材立项要求
1.基本要求
(1)凡已列入教育部、中宣部公开出版的马工程教材,或已有适合我校使用的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和全国公认的著名大学或出版社出版的权威教材,均不再组织编写和立项。
(2)主编一次只能申请一项教材的申报,多册或系列教材除外。
2.编写范围
(1)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尚无出版社出版的新开课教材。
(2)反映我校重点学科水平、属于我校优势学科或具有本专业特色的新教材或补充教材。
(3)已出版教材的内容、体系不符合我校教学要求,而我校又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实力,确需编写教材作为补充。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立项:
(1)已获得国家级、市级规划、优秀或重点教材奖励,需修订或重写的教材;
(2)我校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或研究前沿的课程教材;
(3)我校国家级、市级一流专业及一流课程重点建设的课程教材;
(4)“新文科”、“新工科”以及跨学科交叉教材;
(5)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类课程联盟急需编写的教材。
(四)教材立项申报、编写和出版流程
1.各学院结合自身的教材建设规划,认真如实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自编教材立项申报书”(附件1),主编所在二级单位对本次申报立项的教材严格执行凡编必审,提出教材审核意见。应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保障教材质量。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和编写人员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2.在二级单位教材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初审、论证同意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排序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自编教材立项汇总表”(附件2),将电子和纸质版申报书、汇总表交至学校教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厚德楼2014办公室)。学校教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工作组进行评审,对审核公示无议的教材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报学校教材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研究后得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和“不予通过”),并对审核结论进行公示,对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的教材批准立项。
3.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主编负责全面统稿和付印前对清样的审读;二级单位负责督促、落实教材编写,按时完成编写任务。
4.第一作者(主编)完成编写任务后,仔细复核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教材出版服务类采购项目审批表”(附件3),根据审批表内容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完成相关手续。
5.教材主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与图书出版社订立出版合同。按财务规定程序支付出版费用,出版费不得用于出版社对作者支付稿酬。
6.二级单位可按照相关专项经费管理规定,使用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重点平台建设专项经费、团队建设专项经费、专业建设经费等专项资金,资助经审核通过的教材出版。
7.教材立项后原则上在两年内应正式出版,并在扉页上注明“重庆工商大学资助建设教材”。如无适当理由,未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出版的项目,终止立项资格,四年内不得申请学校教材建设项目。
8.教材正式出版后 30 个工作日内,主编应及时向经费来源单位汇报,并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验收,验收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教材出版资助项目验收表”(附件4)三份和新出版教材二部。验收表和教材一份用于二级单位存档,一份上交重庆工商大学教材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存档,另一份验收表用于主编完善相关财务费用手续。
9.二级单位汇总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自编教材出版验收汇总表”(附件5),完成签章后其它纸质材料一并上交。
(五)教材立项其它说明
1.填申报表时应注意不能漏填,尤其是立项依据、教材改革基础、同类教材分析研究、作者及参与者政治内容审查等内容,以及要求的签字栏不能空白,否则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表内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填写,但页码要清楚。
3.申报人可参详“重庆工商大学自编教材立项、结题验收流程图”(附件6)
4.其它情况可参阅“重庆工商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修订)”(附件7)文件,专业分类标准可查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附件8)
三、2023年及以前出版教材的验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以第一主编(作者)身份在重庆工商大学立项(2023年以前重庆工商大学批准立项教材)且已出版但未完成验收的所有教材,请二级单位提交已出版教材原件一本,并如实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教材出版资助项目验收表”(附件4)一式两份和重庆工商大学自编教材出版验收汇总表(附件5),出主编所在学院于2024年3月1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学校教材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厚德楼2014办公室),办公室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工作组验收。2024年1月1日以前批准立项教材按原办法执行,现时间节点立项或出版的教材按新的办法执行。
四、其它说明
1.新申报立项和验收的教材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3月1日中午12点前
2.材料提交联络人、电话和办公室
本科教材联系人:郭斌、冉萍(62769793),厚德楼2014办公室;
研究生院教材联系人:谭武斌(62769491),明智楼321办公室;
继续教育学院教材联系人:谭凇(67001013),学豪酒店418办公室
留学生院教材联系人:宋春梅(62769399),涵智楼802办公室
3.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通过企业微信上交至各类别联系人处。
特此通知。
附件: 2024年本科自编教材立项及2023年前出版教材验收相关文件和附件.zip
1.重庆工商大学自编教材立项申报书
2.重庆工商大学自编教材立项汇总表
3.重庆工商大学教材出版服务类采购项目审批表
4.重庆工商大学教材出版资助项目验收表
5.重庆工商大学自编教材出版验收汇总表
6.重庆工商大学自编教材立项、结题验收流程图
7.《重庆工商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