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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的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参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赛事要求

(一)高教主赛道

1)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项目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 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 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A 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 式,在2020年 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 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 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 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B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年( 2017年3 月1 日后注册), 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 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 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 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 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 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C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年以上(2017年3 月1 日前注册); 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3 月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 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年以内的毕业 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 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 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 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 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D 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 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 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 (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 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 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 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 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 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 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 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 参赛成员不少于 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 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 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 (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 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 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六届大赛。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A.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 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 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B.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 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 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项目材料

1.报名材料:已完成网上报名,且齐全、符合要求的网上报名信息材料,由学院提交报名汇总表(附件1)。

2.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1份(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3.电子材料:包括1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4.答辩材料:准备5分钟PPT汇报材料,用于现场展示和答辩。

所有电子项目材料以学院+组别+赛道+项目名称+负责人的格式进行命名。

四、时间安排

(一)参赛报名

即日起至7月3日各学院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相关操作可参看“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学生端”(附件2)。

(二)学校评审遴选

各学院或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好本单位成功报名的项目材料(报名材料、书面材料、电子材料、答辩材料),最迟于7月6日中午12点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厚德楼6005办公室,联系人:何达,联系电话62769134)。

学校于7月10日前组织专家评委对报送材料进行项目评审与评奖,并从中遴选出参加重庆赛区竞赛的项目。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各部门进行广泛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团队参赛。希望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自身的创造力,通过参与比赛将所学所知在更广阔的社会层面上投放。

请各学院、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次大赛,安排教师对报名参赛学生或团队做好赛前指导工作,并为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原则上每个学院报名参与比赛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院学生人数的5%,多报不限,各学院具体参赛人数要求见附件3。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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