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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2016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已于今年5月下达,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学院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要组织对各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对象

2016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下达后,与学校签订了《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所有项目。

二、中期检查内容及审核要点

1、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

2、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

3、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三、中期检查的组织形式

1、本次中期检查以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

2、各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并指导各项目负责人,填报《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并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协议书》对《报告书》所填写的内容和填报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认真审核。

3、各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后,将《报告书》原件一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于11月11日下午5点之前统一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厚德楼6005室),过时不再受理(联系电话:62769134)。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按《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所有项目按照《协议书》批准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工作,不得更改。

2、无故未按期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者,教务处将终止该项目的资助。

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对组织不力的学院,教务处将建议学校减少该学院下一年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个数。

 

 

附件:

   1.            重庆工商大学科技创新基金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2.            2016年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名单.xls

 

                                                                      教务处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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