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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李梦婷等学生教学信息员“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及“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优秀教学信息站站长”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学院: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及实施办法》(重工商大[2005]57号)第二十一条“学生教学信息员视为学生干部,可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加分”和《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07]225号)奖励加分之规定,经学院评审推荐,教务处和学生处共同研究,决定给11经济学一班杨凯等302名在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中认真履行教学信息员职责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给予教学信息员0.05-0.2分的加分,给予教学信息站站长和副站长0.2-0.4分的加分。同时授予12国贸一班赖毅萍等18名同学为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优秀教学信息站站长”荣誉称号,授予12经济学一陈丽丽等41名同学为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荣誉称号。希望各学院加强对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工作,督促他们积极履行教学信息员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信息收集和反馈中的作用,并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教学信息员进行教育。

 

                 处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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