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8〕10号
各学院: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十三五”人才培养专项规划》、《重庆工商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转型升位,现就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属于常规工作,原则上在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不做较大变化,总体上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二、基本要求
1.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仍依据《重庆工商大学关于修订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重工商大〔2016〕82号)(以下简称《原则意见》)修订完善。经、管、文、法、理、教育类专业总学分为162学分,工、外语类专业总学分为167学分,艺术类专业总学分为172学分。艺术类专业总课时不超过2850学时,其他专业总课时不超过2350学时。
理论与实践学分比例、实验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与总学分比例等以“三年行动计划”中对艺术类(40%)、工科类(35%)、经管文法教类(30%)、理学类(20%)实践学分学时占比指标为目标,尽可能靠近。毕业论文/设计周数在原来基础上不能增加,但可以适当压缩。
2.思想政治理论课学分、教学时数、实践教学环节的修读要求,按照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的统一要求执行(详见附表1、2)。
3.所有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要求、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及主要实践环节的要求,请按照教育部2018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适当微调。
4.《职业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Ⅰ》的教学任务分别安排在第一或第二学期(见附表3)。
5.注意各学期学分/学时的平衡问题,一年级每学期开课不低于20学分。
6.各专业的专业拓展课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教学运行情况进行适当拓展和调整。
7.关于部分大类招生专业
经济学院、财金学院、机械学院、环资学院、社管学院注意:大类招生的专业,至少要按一年成绩来算,分流培养中大学一年级的课程要统一。分流以后的培养方案与课程,原则上按照原培养方案不做大的变动。
8.各门课程的教学环节学时应尽可能考虑,课堂讨论学时按照每学分不少于2个学时设置,在线学习学时应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加强。
9.各学院及有关系(部)应在咨询校内外专家、教师以及用人单位的意见基础上,进行认真修订,并经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提交教务处。
10.特别注意:每门课程的学分/学时、分类统计学分/学时、课程结构、学分及学时汇总表的学分/学时数据等,必须准确对应,不得有误。
三、报送材料要求
1.人才培养方案应按统一模板要求填写(基本模板见附件)。请各学院教务办公室下载并转发各系(部)。培养方案须经系(部)主任、分管教学院长和院长审核、签字确认,加盖公章。
2.学院简介版面要求
版面尺寸:A4,正文位置:上、下、左、右边界各25毫米;标题:华文中宋3号、居中,正文文本:宋体小4号、标准字间距、行间距为固定值22磅、所有标点符号采用宋体全角、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采用半角的要求排版。
3.请各学院于2018年6月20日下午5:00前将人才培养方案、学院简介纸质稿各一份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 648593819@qq.com。
附件:
1.附表1 2018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表、
附表2 2018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
附表3 2018级《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Ⅰ》时间安排
2.2017级各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定稿(供学院修订参考)
教务处
二O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