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文件精神以及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培育高质量的教学成果,进一步推动我校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组织申报与遴选范围包括我校高等教育各阶段、各领域取得的教学成果。优秀教学成果要反映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和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新的重大突破不再列入本次遴选范围。
申报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发展高等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高等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主体
凡我校基层教学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个人主持或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申报成果由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申请,教务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学院应严格进行初审与遴选,并排序推荐。
三、材料报送
(一)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应按照《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填报说明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报送材料完整、真实、规范。
(二)撰写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成果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5000字。
(三)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需加盖成果持有者所在部门公章。
(四)如果成果报告、佐证材料等还不足以反映成果的主要内容、特色,可有限度地提供相关的其他材料,不超过1万字。注意不要与成果报告、佐证材料重复。
(五)本次材料报送全部采用在线提交方式(附件3),除学院申报汇总表外其他材料都不再需要提交纸质件。在线提交时间截至2020年11月17日24::00,学院汇总表提交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上午11:00前。
四、其他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的推荐申报工作,推荐具有方向性、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的成果参加本次遴选。学院应严格组织遴选,严格审核申报成果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范围,严格审核申报成果主持者、其他持有者是否符合申报主体要求、近四年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审核申报成果材料是否完整,严格审核成果是否有权属争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燕(厚德楼2003办公室),62769240,ctbuedu@126.com。
附件: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推荐汇总表
3.平台提交材料指南
4.平台提交视频
教务处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