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教学管理和本科教学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请各学院结合全校公共基础课和学院各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的教学要求和开展情况,申报本学期校级、院级“教考分离”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所申报的校级“教考分离”课程必须是全校性公共基础课,课程申报由归属系(部)主任和分管教学院长共同确认,并征询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意见,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向学校申报。
二、校级“教考分离”课程主要从量大面广的通识必修课、大类基础课中产生,由教务处根据学院申报情况确认;院级“教考分离”从各专业专业核心课、大类基础课中产生,由分管教学院长和系(教研室、部)主任自主安排确认,原则上各年级每个专业不得少于1门(一个学院不少于4门)。
三、评估办、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的申报情况,确定本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课程,申报为校级“教考分离”的课程原则上教学班不低于10个,选课人数不低于1000人。未批准的,自动确认为院级“教考分离”课程。院级“教考分离”课程由学院确认后报教务处备案。申报表中的各项目要正确填写、认真核对。校院两级“教考分离”课程均需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和课程组统一确定命题教师或课程组统一命题、统一密封流水阅卷。校级“教考分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排考,学校统一组织考试;院级“教考分离”课程由学院排考、学院组织考试。
四、请各学院将《校级“教考分离”课程申报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于4月21日(第8周星期三)17:00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邓老师(联系电话:6276914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课程申报表
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院级“教考分离”课程申报表
评估办 教务处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