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下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即将开始。本次重修报名、选课均在新教务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由于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重修选课、学习、考试等方式已于前期进行了相应调整和规范,本学期继续实行。重修选课期间如对课程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各课程开设学院的教务办反馈,由学院教务办统一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协商、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修报名、选课
(一) 参与重修对象
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籍异动到2019级的学生。
注:新生第一学年不能进行重修,因此2019级新生不参与本次重修。
(二) 可重修课程范围:
除通识选修课、体育项目课外所有已修读过的课程。
注:
1. 所有通识选修课不安排重修,成绩不合格的可在通识课选课期间另选其它课程,学分及结构达到要求即可。
2. 体育项目课不安排重修,在校期间有4个体育项目课程合格即可,如需要重新修读体育课程,请在每学期第一周到体育学院教务办以正修课程方式进行补选。
3. 专业选修课(2016级及以后年级课程性质变为专业拓展课)合格学分达到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情况下,可以不重修成绩不合格的专业选修课(专业拓展课)。
4. 经管类校内综合实训课程重修学生已由经管中心统一添加选课记录,请相关同学提前查询课表并按时到课学习。
(三) 重修方式(系统中具体操作参照附件《重修报名及选课操作手册》)
本次重修方式为三种:①跟班重修、②周末班重修、③自修+辅导。
方式①选中相应的教学班即为参加该门课程的重修;
方式②选中相应的教学班(分组名含有“周末”两字)即为参加该门课程的重修;
方式③选中相应的教学班(分组名含有“自修+辅导”)即为参加该门课程的重修。
1.跟班重修:跟随低年级正在开课的教学班进行修读。
1) 由学生本人在新教务系统中以选课方式自主选择教学班,如果出现漏选、错过选课,均请参加下次重修,一律无法补报和添加。
2) 跟班重修是在保证低年级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开设的重修方式,如因容量有限无法重修的学生请参加下次重修。
3) 若需跟班重修的多门课程上课时间冲突,请各位同学合理选择其中一门进行重修,其他课程均请参加下次重修,若执意选择上课时间冲突的跟班重修课程,造成考试冲突等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 跟班重修仅限以下两种情况可申请自修:①跟班重修课程与正修课程时间冲突;②南岸、兰花湖校区学生如需重修江北校区所开课程,系统中无法自主选择,请在下学期第一周到开课学院教务办进行添加。仅上述两种情况所需重修课程可在下学期第四周周五前办理自修申请(非自修+辅导!!!),交各开课学院教务办统一审核,具体要求参照附件2《自修申请表》。若自修申请资格审核不通过,跟班重修选课记录将被删除,请同学们照此规定慎重选择!
2.周末班重修:下学期大量学生修读的公共基础类课程在周末同时开设重修教学班,无论选课人数多少都正常行课。
1)周末班重修课程与低年级正修课程成绩比例构成相同,同一时间同卷考试,并统一阅卷。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的正修课表上课时间,合理选择平时跟班重修或周末单开班重修。
2)若多门周末班重修上课时间冲突,请各位同学合理选择其中一门课程进行重修或换选跟班重修,若执意选择上课时间冲突的周末班重修课程,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周末班不能申请自修,上课地点均在南岸校区,时间为周五、周六、周日。具体重修课程安排信息如下:
学院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行课周 |
上课时间 |
413 |
9130096 |
大学物理I |
1--14 |
周六3,4;周日5,6 |
9130092 |
大学计算机基础理论 |
1--12 |
周六5,6 |
9130094 |
大学计算机基础实验 |
1--16 |
周六7,8 |
9130065 |
程序设计基础理论(C语言) |
1--16 |
周六3,4;双周周日5,6 |
401 |
9010127 |
微观经济学 |
1--12 |
周六5,6;周日3,4 |
410 |
9100135 |
微积分Ⅱ |
1--16 |
周六5,6;周日3,4 |
9100142 |
线性代数 |
1--16 |
周六3,4;单周周日5,6 |
9100038 |
高等数学Ⅱ |
1--16 |
周六5,6;周日3,4;双周周五9,10 |
9100037 |
高等数学Ⅱ |
1--16 |
周五9,10;周六3,4;周日5,6 |
415 |
9150020 |
大学英语CⅡ |
1--16 |
周六3,4;周日5,6 |
9150018 |
大学英语BⅡ |
1--16 |
周六5,6;周日3,4 |
9150016 |
大学英语AⅡ |
1--16 |
周六7,8;周日5,6 |
3.自修+辅导:仅限2016级毕业生在第8学期进行。如果其他年级执意选择,选课记录将在重修选课结束后被清除!!!
1) 符合要求的课程范围
① 低年级不再开设的课程、课程发生较大变更的课程。
② 2016级第7学期正常教学计划开设的不合格课程。请2016级学生在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针对不合格的课程进行报名,不合格课程可同时报名补考和重修,若补考成绩合格,由开课学院教务办清除重修报名记录。期末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如进行了报名,请各位同学在重修报名选课期间自行取消。
2) 自修+辅导课程安排查询
① 已报名课程需要开课学院在第4周左右(补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② 行课周:第5周或第6周开始,具体上课安排由学生本人到学院教务办或学院网上查询。
③ 考试安排:第12周安排考试,具体考试安排由学生本人到学院教务办或学院网上查询。
④ 成绩录入时间:13周周五(5月22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重修报名、选课均在新教务系统中完成,具体操作请参照附件1《重修报名及选课操作手册》。
2)周末班的重修课程为当学期大量教学班正常开设的课程,学生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跟班重修。
3) 由于跟班重修、周末班重修课程都有容量限制,如因容量限制无法选择的,请自行调整方式或以后学期再重修。
4)自学分制实行以来,学校已不再组织毕业大补考,有不合格课程的同学请尽早参加正常补考和重修。
(五) 学籍异动学生的重修
1)学生如在下学期发生复学、降级、转专业等学籍异动,请在递交申请后到所属学院教务办核对并调整相应的选课记录,正修课程在学生学院教务办调整,重修课程在各开课学院教务办调整,公共体育课在体育学院教务办调整,经管类校内综合实训课程在商智楼1408调整,通识课在通识课选课期间自行选课,未及时删除不需要修读的课程造成学分学费收取,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各学院教务办在给学籍异动学生调整课程时,如涉及到已修读课程需要再次修读,必须以重修方式进行,请学生主动说明是重修课程。
二 重修时间安排(注意是先报名再选课!)
(一)重修报名时间:
① 需要重修刷分和大四上学期挂科的同学,请务必在2020年1月15日15:00—1月20日12:00期间完成报名,如未报名则无法进行重修选课,过期不候!!!
② 不属于上述①种情况的其他需要重修的同学,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15:00—3月1日12:00(下学期第一周周日)
(二)重修选课时间:
2020年1月21日9:00—3月1日23:59(下学期第一周周日)
(三)上课安排
1. 跟班重修、周末班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地点请在新教务系统—“培养管理”—“我的课表”—“学期理论课表”下查询。
2. 自修+辅导的课程于下学期第4周左右由开课学院安排,学生第5周左右可与开课学院教务办确认上课时间、地点。
(四)缴费
重修收费标准:60元/学分
重修收费方式:每学年由财务处统一进行结算,与正修课程学分学费同时缴纳,缴纳费用为上一学年正修和重修课程费用。毕业生在毕业前与学分学费进行统一结算。
费用结算以重修选课记录为依据,重修选课结束后课程一律不能退选,请各位同学在重修选课期间做好课程的选择。
三 考勤及考试要求
1. 周末班重修课程与低年级正修课程成绩比例构成相同,同一时间同卷考试,并统一阅卷。
2. 周末班重修课程,凡三次及以上任何原因未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由任课教师于第12周星期一报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取消其重修课程的考试资格,若任课教师疏于课堂管理,学校将按抽测到课人数计算教学工作量。
3. 周末班重修课程不能申请自修。且同一上课时间只能选择一门课程,因选择多门课程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 所有重修考试不予办理缓考手续,不按时参加考试将按缺考处理,若与正课考试安排冲突,可申请正课课程缓考。若重修课程过多,无可避免的造成重修课程考试之间的时间冲突,只能选择其中一门课程参加考试。
5. 由于周末班重修、辅修涉及学生较多,国家法定节假日、运动会等不再安排补课,但重大活动如四六级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占用了上课教室,教务处尽可能将上课时间地点调整到其他教学楼,以保障重修单开班、辅修班的基本学时。学校按实际授课学时核发重修、辅修课时费。
特别提醒:
1) 按照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每学期取得的平均学分未达到15学分,应给予学业警示,学业警示达到3次情况下将予以退学处理,因此,学生务必尽早重修不合格课程以获得学分。
2) 报名、选课之后请进行已选课页面、选课情况查询页面的截图,以便出现疑问时作为咨询凭证。
教务处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