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下学期课程重修工作即将开始。由于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重修选课、学习、考试等方式进行了相应调整和规范(具体参照附件《关于调整重修方式的通知》、《关于调整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分散考试与集中考试时间段的通知》),本学期已正式实行。重修选课期间如对课程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各开课学院的教务办反馈,由学院教务办统一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协商、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修选课、报名
(一) 可重修课程范围:除通识课、公共体育课外所有已修读过的课程。
1. 所有通识课(2016级指通识选修课)不安排重修,成绩不合格的可在通识课选课期间另选其它课程,学分及结构达到要求即可。
2. 公共体育课不安排重修,在校期间有4个体育项目课程合格即可,如需要重新修读体育课程,请在每学期第一周到体育学院教务办以正修课程方式进行补选。
3. 专业选修课合格学分达到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情况下,可以不重修成绩不合格的专业选修课。
4. 经管类校内综合实训不合格的课程,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周四前在启智楼(8教)81007加跟班重修。
* 成绩不合格的专业选修课、通识课、公共体育课三类课程不显示在成绩单中,所有不合格课程都不参与绩点计算。
(二) 重修方式(重修选课、报名操作参照附件《重修选课、报名操作流程》)
1. 跟班重修:跟随低年级正在开课的教学班进行修读。
1) 跟班重修课程的课程性质和学分与第一次正修课程若不一致,重修成绩仍有效,可覆盖正修课程成绩,且正修课程性质、学分保持不变。
2) 2016培养方案改革,2016级及以后年级课程代码全部进行了调整,2013、2014、2015级跟班重修2016级课程时学生本人无法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自主选择,因此,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到开课学院教务办查询所需重修的课程本学期是否开出,由工作人员登记、添加选课记录。
3) 2013、2014、2015级之间的跟班重修课程,仍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自主选课。
2. 周末单开班重修:本学期大量学生修读的公共基础类课程在周末同时开设重修教学班,无论选课人数多少都正常行课。
1) 行课周次1-16周。
2) 周末单开班重修课程与低年级正修课程成绩比例构成相同,同一时间同卷考试,并统一阅卷。请各位同学根据自己的正修课表合理选择跟班重修或周末班单独开班重修。
* 由于特殊原因,大学英语A(上)、大学英语A(下)、大学英语B(上)、大学英语B(下)、大学英语C(下)、程序设计基础(VFP)、程序设计基础(VFP)实验、西方经济学(I)只开设周末班,行课周次为1-10周,11周上课时间段考试,不随低年级同时同卷考试,12周周五(5月19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 2013-2015级其他英语基础课程,大学英语I、大学英语II、大学英语III、大学英语IV、大学英语V、大学英语BII、大学英语BIII、大学英语BIV、大学英语(本科艺体)I、大学英语(本科艺体)II、大学英语(本科艺体)III、大学英语C(上)由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中自主报名,以自修加辅导形式修读,请各学院采取各种方式务必到通知到相应学生。由学生本人到课程学院教务办或学院网上查询考试时间、地点。12周周五(5月19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3) 周末单开班重修课程信息如下,学生可自主在教务系统中进行选课。若单开班课程与之前修读过的正修课程代码不一致,无法选择单独开班课程。
课程代码 |
教师姓名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分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1310101 |
丁明勇 |
程序设计基础(C语言) |
公共基础课 |
3.0 |
周日第6,7,8节{第1-16周} |
07107 |
1310101 |
龚黔芬 |
程序设计基础(C语言) |
公共基础课 |
3.0 |
周日第6,7,8节{第1-16周} |
07106 |
1310103 |
代秀娟 |
程序设计基础(VFP) |
公共基础课 |
3.0 |
周六第10,11,12节{第1-10周} |
07106 |
1310104 |
代秀娟 |
程序设计基础(VFP)实验 |
公共基础课 |
1.0 |
周五第8,9节{第1-10周} |
80310 |
1330104 |
李启川 |
大学物理I |
公共基础课 |
4.0 |
周六第6,7节{第1-14周};周日第4,5节{第1-14周} |
07104;07104 |
1530161 |
伍维平 |
大学英语A(上) |
公共基础课 |
6.0 |
周五第10,11,12节{第1-10周};周日第10,11,12节{第1-10周} |
07203;07203 |
1530162 |
蒋婧 |
大学英语A(下) |
公共基础课 |
6.0 |
周五第10,11,12节{第1-10周};周日第10,11,12节{第1-10周} |
07205;07205 |
1530163 |
伍维平 |
大学英语B(上) |
公共基础课 |
6.0 |
周五第10,11,12节{第1-10周};周日第10,11,12节{第1-10周} |
07203;07203 |
1530164 |
蒋婧 |
大学英语B(下) |
公共基础课 |
6.0 |
周五第10,11,12节{第1-10周};周日第10,11,12节{第1-10周} |
07205;07205 |
1530166 |
杨春芳 |
大学英语C(下) |
公共基础课 |
6.0 |
周五第10,11,12节{第1-10周};周日第10,11,12节{第1-10周} |
07204;07204 |
1010108 |
雷澜 |
高等数学A(II) |
公共基础课 |
6.0 |
周六第1,2,3节{第1-16周};周日第1,2,3节{第1-16周} |
07206;07206 |
1010110 |
曹于忠 |
高等数学B(II) |
公共基础课 |
5.0 |
周六第1,2,3节{第1-16周};周日第1,2节{第1-16周} |
07208;07208 |
1010110 |
钟润华 |
高等数学B(II) |
公共基础课 |
5.0 |
周六第1,2,3节{第1-16周};周日第1,2节{第1-16周} |
07207;07207 |
1010102 |
陶宝 |
微积分II |
公共基础课 |
4.0 |
周六第6,7节{第1-16周};周日第4,5节{第1-16周} |
07208;07106 |
1010102 |
万波 |
微积分II |
公共基础课 |
4.0 |
周六第6,7节{第1-16周};周日第4,5节{第1-16周} |
07206;07208 |
1010102 |
张付臣 |
微积分II |
公共基础课 |
4.0 |
周六第6,7节{第1-16周};周日第4,5节{第1-16周} |
07306;07107 |
1010102 |
张义萍 |
微积分II |
公共基础课 |
4.0 |
周六第6,7节{第1-16周};周日第4,5节{第1-16周} |
07207;07207 |
0140201 |
陈菲 |
西方经济学(I) |
学科基础课 |
3.0 |
周日第1,2,3节{第1-10周} |
07107 |
0140201 |
江洋 |
西方经济学(I) |
学科基础课 |
3.0 |
周日第1,2,3节{第1-10周} |
07106 |
0140201 |
唐丽淼 |
西方经济学(I) |
学科基础课 |
3.0 |
周日第1,2,3节{第1-10周} |
07306 |
0140201 |
张翠菊 |
西方经济学(I) |
学科基础课 |
3.0 |
周日第1,2,3节{第1-10周} |
07307 |
1010103 |
闻道君 |
线性代数A |
公共基础课 |
3.0 |
周日第6,7,8节{第1-16周} |
07206 |
1010104 |
李霄民 |
线性代数B |
公共基础课 |
3.0 |
周六第6,7,8节{第1-16周} |
07106 |
0150202 |
易淼 |
政治经济学II |
学科基础课 |
2.0 |
周六第1,2,3节{第1-16周} |
07106 |
4)若多门周末单开班重修上课时间冲突,请各位同学合理选择其中一门课程进行重修或跟随低年级课程进行跟班重修,若执意选择上课时间冲突的周末单开班重修课程,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 自修+辅导:限2013级毕业生在第8学期进行。
1) 可报名课程范围
①2013级第7学期正常计划开设的不合格课程。
②由于课程代码、课程性质的变化,2013级无法随2014、2015、2016级重修的课程。
2) 2016级培养方案改革属特殊变更,2013—2015级能够随2016级跟班重修的课程,学生应到开课学院教务办添加,能够随2016级跟班重修的课程学校在第8学期不安排“自修+辅导”,错过后只能毕业后返校重修。
3) 课程安排查询
① 是否符合自修+辅导:补考成绩确定后,第3周左右,由各开课学院安排符合条件的课程,学生可以在教务系统“教学计划”—“选课情况查询”课程安排。
② 行课周次:第6周或第7周,具体上课安排由学生本人到学院教务办或学院网上查询。
③ 考试安排:第10周安排考试,具体考试安排由学生本人到学院教务办或学院网上查询。
④ 成绩录入时间:12周周五(5月19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4) 2013级第7学期正常计划开设的课程,请在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针对不合格的课程进行报名,期末考试成绩合格的课程如进行了报名,请各位同学在重修选课、报名期间自行退选。若报名重修的课程进行了补考且补考成绩合格,由开课学院教务办清除重修报名记录。
4. 注意事项:
1) 三种重修方式在教务系统中对应选项如图,具体操作请参照《重修选课、报名操作流程》
2) 跟班重修、周末单开班重修以选课的方式选择教学班,确认是否选上、上课时间、地点在“教学计划”—“选课情况查询”查看,重修课程是有“重修”标记的选课记录。自修+辅导选择“我要报名”,报名成功的课程不会全部安排,只有符合可报名课程的范围才将由开课学院安排辅导老师,生成选课记录。
3) 单开班的重修课程为当学期大量教学班开设的课程,学生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跟班重修。
4) 由于跟班重修、单开班重修课程都有容量限制,如因容量限制无法选择的,请自行调整方式或以后学期再重修。
5) 跟班重修课程若与正课时间冲突,重修课程可在选课后申请自修(非自修+辅导),自修申请在教务处网站—常用表格—教学事务下载。
6) 2016级新生不参与重修,学籍异动学生除外。
7) 自学分制实行以来,学校已不再组织毕业大补考,有不合格的课程的同学请尽早参加正常补考和重修。
(三) 学籍异动学生的重修
1. 学生如若发生复学、降级、转专业等学籍异动,请在递交申请后到所属学院教务办核对并调整相应的选课记录,正修课程在学生学院教务办调整,重修课程在各开课学院教务办调整,公共体育课在体育学院教务办调整,经管类校内综合实训课程在启智楼(8教)81007调整,通识课在通识课选课期间自行选课,未及时删除不需要修读的课程造成学分学费收取,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 各学院教务办在给学籍异动学生调整课程时,如涉及到已修读课程需要再次修读,必须以重修方式进行,重修2016级及以后年级课程,由于课程代码变更系统无法自动辨识,请学生主动说明重修课程,并请学院教务办强制勾选重修标记。
3. 学籍异动学生重修课程的费用由财务处统一进行结算,结算时间参照财务处相关通知。
二 重修时间安排
(一) 重修选课及报名时间
12月30日上午10:00— 1月31日下午17:30。
注意:2013级第7学期不合格的课程,请先行在教务系统中报名重修。如期末考试成绩合格或者补考合格,由开课学院教务办清除重修报名记录。
(二) 2013-2015级学生随2016级跟班重修到开课学院加课时间
2月27日—3月3日(下学期第一周)
(三) 上课时间
1. 跟班重修、周末单开班重修课程于下学期第1周开始上课,具体时间参照教务系统中课程的安排时间。
2. 自修+辅导课程的课程与下学期第3周左右由学院安排符合条件的课程,在教务系统“教学计划”—“选课情况查询”查看安排,由学生本人与开课学院教务办或学院网站查询确认上课时间、地点。
(四) 缴费
重修收费标准:60元/学分
重修收费方式:每学年由财务处统一进行结算,与正修课程学分学费同时缴纳,缴纳费用为上一学年正修和重修课程费用。毕业生在毕业前与学分学费进行统一结算。
费用结算以重修选课记录为依据,重修报名结束后课程一律不能退选,请各位同学在重修选课期间做好课程的选择。
三 考勤及考试要求
1. 单开班重修课程与低年级正修课程成绩比例构成相同,同一时间同卷考试,并统一阅卷。
2. 周末单独开班重修课程,凡三次及以上任何原因未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由任课教师于第12周星期一报学院,由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取消其重修课程的考试资格,若任课教师疏于课堂管理,学校将按抽测到课人数计算教学工作量。
3. 周末单独开班重修课程不能申请自修。
4. 所有重修考试不予办理缓考手续,不按时参加考试将按缺考处理,若与正课考试安排冲突,可申请正课课程缓考。
5. 由于周末班重修、辅修涉及学生较多,国家法定节假日、运动会等不再安排补课,但重大活动如四六级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占用了上课教室,教务处尽可能将上课时间地点调整到其他教学楼,以保障重修单开班、辅修班的基本学时。学校按实际授课学时核发重修、辅修课时费。
特别提醒:
1) 教务系统请使用IE浏览器进行访问。
2) 按照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每学期取得的平均学分未达到15学分,应给予学业警示,学业警示达到3次情况下将予以退学处理,因此,学生务必尽早重修不合格课程以获得学分。
3) 选课、报名之后请进行已选课页面、选课情况查询页面的截图,以便出现疑问时作为咨询凭证。
教务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