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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教学任务的通知

有关学院、老师: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选修课教学任务现可以在教务信息系统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通过审核的在职老师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或予以申报。

一、通识选修课申报条件

2015年之后获得通识选修课任课资格的教师,可以申报对应课程的通选课任务。

注意:课程名称包含T的课程属于英语提高课,包含R的课程属于交叉融合课,皆不属于本次任务申报范围。

二、上课校区和时间安排:

1、允许申请全校性选修课的校区为:南岸校区、兰花湖校区、茶园校区。

(学生不允许跨校区选课,各位教师申报页面“是否跨校区选课”只能选“否”)

2、行课区间:1-10周,星期三第10、11、12,星期天第10、11、12节,(若周三和周日需要在不同校区上课,请提交两次申请)

三、课程选修对象及要求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从2025-2026-1学期起,仅需开设通识任选课。故原通识限选课已全部新增相同课程名,不同课程代码的通识任选课。教师申报时请注意选择。

即从2025-2026-1学期起,教师都申报通识任选课的教学任务。上课年级可选“1”、“2”、 “3” 和“4”。

三、教师网上申报时间

2025年11月11日9:00(第10周星期二)至2025年11月18日23:00(第11周星期二)

申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再申报通识课任务。

四、通识选修课申报方式及要求

1、本学期申报在新教务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教室容量”请填写允许选修课程学生人数,除外语课程容量为60人外,其他课程选修学生人数统一限制在100人以内。

3、设置选课范围时请注意:

因学生不允许选与所学专业相近的通识选修课,教师申报时必须设置选课专业范围。

五、课程停开通知

在每轮学生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如果未达开课要求的课程将不予开课。

六、其他说明

请各位老师在申报课程后随时登陆新教务系统查询审核进度,若查时间停留在某个流程请提醒当前审核人,若被退回请参考退回说明的原因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教务处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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