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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197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对2020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依据

1.验收范围:2020年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所有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1)。

2.验收依据

(1)《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2〕197号)。

(2)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协议书。

二、验收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

项目结题报告由项目情况简表,项目研究的背景、思路、研究与实践情况,项目主要成果简介,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部分组成。其中,简表不能突破样表的篇幅,而后续的背景、思路、主要成果简介等可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撰写。

2.项目研究成果原件作为结题报告的附件应编目,其成果包括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纸质载体成果,教学软件、电子课件等电子载体成果及制作的实物等。

3.其它体现其效果的支撑材料、分析报告等。

三、提交结题材料时间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好验收材料后交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处。各学院汇总收齐后请于11月22日下午5:00前提交纸质材料(材料必须装袋,并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材料封面》,封面格式见附件3)一份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厚德楼6楼6005室,联系电话:62769134)。未按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及结题验收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以经费资助,且该项目负责人今后不得再申报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同时在下一轮资助项目申报时酌情减少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的立项个数。

特此通知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1月16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确认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课程及考核班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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