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之前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学科竞赛、实习实训、毕业设计、就业指导及本科学业导师“五合一”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学院积极结合专业特点和能力提升的需要,针对本学院特色专业科学合理地设计了“五合一”试点项目方案,经研究,同意以下21个专业实施“五合一”试点工作。
1. 请各学院按照提交方案切实实施,塑造专业人才培养特色,进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2. 项目实施效果将纳入学院实践教学考评的重要内容。
3. 实施效果好的项目在专业建设项目、基层教学奖项、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奖评选中优先推荐。
附件:实施“五合一”试点项目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