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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成绩数据清理的通知

各学院、2021届毕业生:

根据工作安排,将开展2021届毕业生成绩数据清理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数据清理、毕业审核工作的依据

成绩数据清理、毕业审核工作将严格依据教务系统中各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培养计划、全校选修课计划的相关课程信息(如课程代码、课程体系、课程属性、课程性质、学分等)开展。特别依赖专业培养计划信息完成、准确、规范。

二、成绩数据清理工作内容

(一)课程相关属性的校对、修改

课程相关属性包括课程体系、属性、性质、通选课类别等;

依据专业培养方案,2017级“课程性质”规范称谓应该为:“通识必修课”、“大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实践教学环节” 、“通识选修课”; “属性”规范称谓应该为:“必修”、“选修”、“全校性选修”。学院应组织相关学生依据教务系统中各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属性、性质、学分等进行逐一校对成绩数据。如果成绩数据中课程相关属性与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培养计划不一致,应申请修改为一致。

(二)课程认定

1、课程认定指所修课程与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课程不一致(如课程代码、体系、属性、性质、学分等),但课程内容、课时、难度等一致或相近,需转换为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课程(转换包括课程代码、体系、属性、性质、学分等)。

包括学籍异动前课程认定为异动后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非异动学生所修课程与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课程不完全一致,需认定为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课程。

2、转学(转入)学生课程处理

转学(转入)学生毕业资格严格按照转入我校专业培养方案的最低毕业要求审核。

转学(转入)学生如果须将转入我校以前课程学分认定为转入后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课程学分,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认定报教务处审核并批准后,其认定的学分将纳入我校毕业资格审查的有效获得学分。其认定的课程成绩和学分不进入我校成绩库。

3、专转本学生以各学院和教务处共同认定的补修课程为依据清理应补修课程是否补修完成,且获得学分。 

 三、    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

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课程属性修改”、“课程认定”申请,学院初审并在新教务系统中发起相关“课程属性修改”、“课程认定”审批,审批完成后,结果将写入学生个人成绩表。

各学院最迟于4月28日前完成初审和线上送审;

成绩数据清理是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的重要数据基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依据专业培养计划,认真组织本项工作,并将以上工作内容准确、全面的传达到每位2021届毕业生。

特此通知

 

 

二○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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