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发〔2021〕2号)(见附件)的文件内容,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学院及时组织本学院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并按文件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各学院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校外教学实习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195号文件要求组织好各类实习,并于5月30日前将下一学年度的实习工作总体方案报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人:毛萍,地点:厚德楼6005),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抽样检查落实情况。各学院报送总体方案时请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实践教学环节培养方案
2、实习教学大纲
3、实践性教学环节计划书
4、实践性教学环节计划汇总表
学院名称 |
专业 |
年级 |
班级 |
实践性教学环节名称 |
时间区间 |
实践地点 |
实践形式(集中/ 分散) |
学生人数 |
指导教师及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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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