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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的类型和要求

(一)2026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主要包括新专业申报、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撤销专业、停招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和2027年计划申报专业预备案6种类型。

(二)新专业申报:学院申请新专业应先退后增(即“进一退一”)。2025年已经预备案的专业此次可直接正式申报,填写相应《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及《申请汇总表》(附件4);2025年未预备案但属于急需专业的,除填写《专业设置申请表》及《申请汇总表》(附件4)外,还需提交《说明材料》(说明专业设置必要性、人才需求紧迫性等),经市教委同意后再申报。

(三)预申报专业:填写《本科专业设置预申报备案表》(附件2)及《申请汇总表》(附件4)。

(四)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1)中可授予多个学位门类的专业,允许申请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程序及要求与申报新专业基本相同。填写《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3)、《申请汇总表》(附件4)。

(五)撤销专业:撤销专业须在校内征求意见、公示,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连续五年停止招生且无在校学生的专业,原则上应予撤销。

(六)停招专业:学院可根据学校发展定位,主动提出停止招生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申请报告(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申请汇总表》(附件4)。

二、工作原则

(一)以国家战略、市场需求和科技发展为牵引优化专业设置。科学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四新”建设,推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重塑,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集群,不断提高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鼓励在理工科及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加强专业布局,推动跨学科融合,探索文理交叉的复合型专业发展路径,提升专业设置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支撑能力。

(三)鼓励突出优势特色调整专业结构。加大专业调整力度,推动优化专业设置,引导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发挥优势专业集群效应,提高人才培养竞争力。

三、工作程序

(一)学院论证与申报

各学院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提出专业增设或专业调整,增设新专业应符合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按要求填报专业设置与调整的相关材料。

(二)校内审议与公示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专业设置与调整相关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材料完善与上报

各学院根据审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待教育部及市教委本年度相关工作通知下达后进行系统申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拟申报学院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相应材料,于626日前将材料纸质版(学院院长签字和盖章)提交至厚德楼20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tbuedu@126.com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62768505



教务处

202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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