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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实习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渝教高发〔2025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和重庆市高校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请各学院结合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渝教高发〔20253号),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渝教高函〔202549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关于加强我校本科学生实习实训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通知》(20258月),准确把握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

各学院要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实习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要制定完善的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实习安全风险定期研判机制。

2.加强校企合作。与实习单位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实习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实习安全

1.严格单位遴选。实习单位必须通过实地考察评估,重点核查其资质情况、安全管理水平、工作环境、硬件设施条件等是否满足实习和安全要求,确保实习单位具备合法资质、良好的生产条件和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2.强化过程监管。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等教育培训,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指导教师应定期深入实习现场或通过电话、线上平台、视频会议等可靠方式,了解学生实习动态和安全状况,加强学生健康监测与心理疏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结合校外实习工作实际,建立并落实学生安全定期报告制度,确保学生反映安全问题的渠道畅通,建立实习实训安全巡查和抽查机制、请销假制度。

3.各类实习原则上由学院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实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对自主选择分散实习的学生,须安排校内专职教师全程跟踪指导。

(三)筑牢安全底线,保障学生权益

1.加强安全培训。开展实习前安全培训,含实习单位安全规章、消防、交通、网络安全、紧急避险、传染病防护、特殊天气应对等。学生实习前均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或通过安全教育考核。

2.制定实习安全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处置。

3.严守实习规范。禁止安排学生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岗位或高危作业(如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严格执行工作时间规定,禁止安排学生夜班或高强度劳动。

4.保险与权益保障。学院须为全体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保险期限覆盖整个实习周期。与实习单位协商明确安全责任条款,确保学生在岗期间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指引》(渝教高发〔20253号)


教务处

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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