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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扶特扶新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扶特扶新计划”的通知(渝教高函〔202465号)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扶特扶新计划”(以下简称“专业扶特扶新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专业扶特扶新 计划申报专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帮扶专业。我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价中评价结果为A档,且与受扶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二)受扶专业。应面向重庆“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围绕相关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布局的专业

二、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要求。我校符合帮扶条件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均应申报。市级层面将市属公办本科高校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参与专业扶特扶新计划”情况纳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市级财政支持专项绩效考核因素,并设立专业扶特扶新计划重大教改专项每年遴选立项一批帮扶成效突出的典型案例予以支持。建设目标和内容按市教委相关要求执行(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专业扶特扶新计划”由帮扶专业所在学院牵头填报《“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扶特扶新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相关材料经双方高校审定后,于20241226日(星期四)12: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厚德楼2001办公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ctbuedu@126.com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扶特扶新计划”的通知(渝教高函〔202465号)

2.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扶特扶新计划申报书



教务处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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