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7月20日 23:05 作者: 卢兰英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动态调整高校学科专业的决策部署聚焦教育强国建设重点任务,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学校将开展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预申报专业应对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要求,结合《重庆工商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修订)》(重工商大发〔2023〕275号)、《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新专业申报管理办法(修订)》(重工商大发〔2021〕281号)等文件,着力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更好地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2. 预申报专业要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实际,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支持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能源、绿色低碳、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国际组织、金融科技等关键领域申报专业。
3. 推动专业优化升级,支持深化四新建设,对现有专业进行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集群。
4. 预申报专业应从学校和学院长远发展出发,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具备一定的办学基础和条件,能保证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5. 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须由学校在教育部网站进行预申报,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2025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预申报专业数量
每个学院原则上只申报1个专业。为控制学校专业总量,促进专业结构优化,实行进一退一(申报1个新专业必须停办1个现有专业)。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应深入调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学院发展规划、现有办学条件,在认真研究《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文件基础上,就预备案专业进行充分论证,并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学校。
2.申报学院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将《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表》《新增专业和停招专业申请表》word电子材料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发送指定邮箱。
3.请各学院认真对待本次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工作,未经预申报的专业原则上不能参加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正式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电子邮箱:415483700@qq.com
教务处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