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庆市教委的工作安排,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市级教改项目已经到结题验收的时间,另外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发〔2023〕183 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进行结题验收。现将2021年及其以前未结题的市级教改项目和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依据
1、验收范围
(1)2021年及其以前立项未结题的市级教改项目。
(2)2021年及其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
2、结题要求
(1)市级教改项目结题要求按照重庆市教委市级教改项目管理办法中(渝教高函〔2016〕12号)关于结题要求进行和立项任务书进行。
(2)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发〔2023〕183 号)和立项任务书进行。
二、申请验收的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市级教改项目
(1)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以下简称《结题验收表》)。请代写下专家验收意见(单独提出来,不写在结题验收表里,只交电子即可)。
(2)项目研究报告。
(3)项目实践效果分析报告。实践分析报告主要围绕研究项目的实践开展情况,提供实践的具体措施,如课程的建设、教学资源的建设、教学水平的建设等,开展教改实践取得的成效等。实践效果分析报告需请学院或部门出具相关实践证明。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4)同时提供以下支撑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复印件)、立项当年文件(复印件)、项目任务书(盖有市教委公章的原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项目变更申请表(没有变更的就不填写)、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复印件或待发表论文的用稿(录用)通知原件等任务书规定的各种成果。)
结题材料装订要求:结题验收表、研究报告、实践效果分析报告分别单独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纸质材料提交二份)。所有材料请装袋,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验收表》封面复印件。
2、校级教改项目
(1)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2)项目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背景、思路、研究与实践情况;项目主要成果简介;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
(3)项目实践效果分析报告。实践分析报告主要围绕研究项目的实践开展情况,提供实践的具体措施,如课程的建设、教学资源的建设、教学水平的建设等,开展教改实践取得的成效等。实践效果分析报告需请学院或部门出具相关实践证明。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4)支撑材料。体现成果实践应用及其效果的支撑材料和分析报告、发表的教研论文、专著、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等任务书上所要求的各种成果。
结题材料装订要求:结题验收表、研究报告、实践效果分析报告分别单独装订成册,任务书和详细的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所有材料一式二份并装袋,并在纸袋正面贴上《项目结题书》封面。涉及到的相关表格请在教务处网站“常用表格”中的“教学改革”栏目下载。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项目组按要求准备结题验收材料,各学院按规定时间统一提交材料,不接受老师个人提交材料。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5:00前提交纸质材料至教务处教学建设改革研究室(厚德楼2003室),同时将结题验收表、研究报告、实践效果分析报告的电子版(打包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名称+市级(或校级)教改+负责人姓名)由学院汇总后统一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杨燕老师(学院汇总文件命名为:学院名称+结题人数(市级 N个,校级N个))。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市级教改项目名单
2.2021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名单
3.学院教改结题项目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