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学位办有关《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和学校《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教务28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启动对2023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总体上按本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数量的30—50%进行检测。样本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特点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原则上论文类比例适度提高,设计、作品类适度降低。各学院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必须进行检测。
二、检测程序及要求
1. 具体抽检学生名单,由教务处随机抽取后提供给各学院。
2. 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抽检名单,收集整理需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只需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3. 电子版、文件夹的格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要求用word文档格式,按“学院号_学生学号_学生姓名”命名,以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XX(学号20190111ZZ)为例,其毕业论文(设计)应命名为“401_20190111ZZ_XX”。每个学院总建一个以学院号命名的文件夹,其下按顺序存放各专业抽检文档的电子版,不再单独按专业建文件夹。
4.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文档后,统一交图书馆,由图书馆负责网上检测并提供检测结果报告书。教务处根据检测结果报告书情况将疑似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报告书反馈给各学院。
5. 凡认定为有疑似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须再次进行检测,凡二检的,文档仍按上述要求归纳后报教务处。
三、检测标准
检测结果中文字复制比在30%以内(不含30%)视为通过检测,等于或超过30%的视为有疑似学术不端行为,其处理按《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及处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按《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及处理办法》文件,经检测后认定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给予一次修改机会,经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再次认定其成绩。
四、其它说明
1.提交材料时间
教务处最迟于各学院报送的答辩组织情况统计表所列第一次答辩时间前十天,完成随机抽取名单工作并提供给各学院;
各学院最迟于第一次答辩前一周完成电子版文档的收集归纳工作并提交教务处;
图书馆最迟于教务处提交检测后三天完成检测并将结果反馈给教务处。
凡有疑似学术不端行为的,学院应最迟于教务处反馈给学院后的三天内进行结果认定。
二次检测时间根据第一次抽检及认定情况适时进行。
2.提交检测的材料必须与学生参加答辩的一致,其准确性由学院负责;凡二检的,提交材料时须同时附上指导教师签名的指导学生进行更改的情况说明。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院主管教学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安排好相关工作,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
教 务 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