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197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对2021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所有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依据
1、《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2〕197号)
2、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协议书
二、验收材料
(一)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
项目结题报告由项目情况简表,项目研究的背景、思路、研究与实践情况,项目主要成果简介,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思路等部分组成。其中,简表不能突破样表篇幅,背景、思路、主要成果简介等可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撰写。
(二)项目研究成果原件
成果原件作为结题报告的附件应编目,其成果包括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纸质载体成果,教学软件、电子课件等电子载体成果及制作的实物等。
(三)其它体现其效果的支撑材料、分析报告等。
三、提交结题材料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好验收材料后交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处。各学院汇总收齐后请于10月27日下午5:00前提交纸质材料(材料必须装袋,并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材料封面》,封面格式见附件3)一份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厚德楼2楼2009室,联系电话:62768501)。未按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以及结题验收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经费资助,且该项目负责人今后不得再申报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同时在下一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时酌情减少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的立项数量。
附件:
1. 2021年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拟结题名单
2. 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3. 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材料封面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