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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届结业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将对2022届结业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申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我校2022届结业生

二、时间安排:

1. 2022628——71日,需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2022届结业生填报《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271日前将《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和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所在学院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如学生已经认定有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但未全部确认记载,本次需追加确认记载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请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追加认定表》(以下简称《追加认定表》,附件4),于202271日前将“《追加认定表》交所在学院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2. 202272——5日,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如专家教授、教务办、学团办和辅导员等成立相关小组,负责审核学生申报的材料及学分,确认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审核可给予认定的学分数,并在《申请表》或《追加认定表》的对应栏目内签署明确意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确认表”(附件3),追加记载的只在“确认表”中直接记载,并于202276日之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厚德楼2007,联系电话:62768452)。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panyin@ctbu.edu.cn邮件主题请务必标明为“XXX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汇总表”

三、其他事项:

凡新申请或补加记载需收取学分学费,按学校财务规定标准收取;一旦审核确认记载即将收取,请相关学生务必于2022710日前登录学校财务系统统一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只有完成缴费手续的方予记载相关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位,及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附近:

1.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doc

2.  创新学分申请汇总表2022届.xls

3.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确认表.xls

4.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追加认定表.doc



教务处

202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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