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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对全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能是根据大学教学过程的规律和特点,贯彻学校办学理念,对教与学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以确保本科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进而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其主要职责有:

1、在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订学校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及各种教学文件。

2、负责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与管理。

3、负责全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4、负责组织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研究与编订;承担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教育教学的组织运行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学籍和学历管理。

6、负责校教学指导专家委员会、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校教材编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7、负责全校本科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教学类实验室建设规划。

9、会同招生就业处,协助学校制订各专业招生计划。

10、会同人事处审定教师的任教资格,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

11、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举办教学研讨会;组织校级教育教学成果评比和上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

12、负责管理学校委托管理的教学资源。

13、负责教务处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的财务预算。

14、协助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培训。

15、协助开展教学信息化平台建设。

1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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