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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本科自编教材立项及2020年出版教材验收的通知

教务〔2020〕12号

   关于申报2021年本科自编教材立项及2020年出版教材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本科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开展教材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自编教材立项申报及2020年出版教材验收工作。

一、教材立项

凡校级自编教材必须通过学院课程组集体讨论,系主任、教学院长等审核通过。凡经报学校论证、批准立项、正式出版验收后,才能在本校本科学生中使用,获得学校资助,现就有关事立项事宜通知如下:

1、教材建设规划

各学院应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在制订教材建设规划时,应紧密结合教学改革需要,突出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重点;支持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编写体现自己风格、特色,反映我校该学科研究最新成果,代表我校该学科研究水平的教材,以满足教学需要;避免重复建设;鼓励跨院系、跨校、跨区域联合编写教材。

2、申报自编教材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申报教材应符合《重庆工商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199号)精神和本通知要求,必须是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并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教学的自编教材。

(2).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而编写的教材(非教学参考书和翻译教材),且已经过2届以上(含2届)的本科教学实践。

(3).教材主编限报1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该课程教学两年及以上经历的在职教师;

B已经出版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专著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C刊及以上)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的任课教师;

(4).教材参编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从事该课程教学三年及以上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该课程教学一年及以上经历的在职教师;

B文字表达能力较强,公开发表有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

3、自编教材立项条件

1基本条件

凡已列入教育部、中宣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中的教材目录,或已有适合我校使用的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和全国公认的著名大学或出版社出版的权威教材;我校均不再组织编写、出版和立项。自编教材必须是列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或批准开设的通识核心课所需使用的且近期无本校教师出版的教材。

自编教材应以本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依据,教材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符合教学规律,注重教材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自编教材的使用量要求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教材选用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8298号)执行

2编写范围

A.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尚无出版社出版的新开课教材。

B.反映我校重点学科水平、属于我校优势学科或具有本专业特色的新教材或补充教材。

C.已出版教材的内容、体系不符合我校教学要求,而我校又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实力,确需编写教材作为补充。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立项为校级教材:

A.曾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规划教材奖励,需修订或重写的教材;

B.我校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或研究前沿的课程教材;

C.我校国家级一流专业重点建设的课程教材;

D.学校批准开设的通识核心课程所需的教材;

E.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类课程联盟需要编写的教材。

4、申报立项程序

各学院应结合自身的教材建设规划,在本学院初审、论证同意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排序交至学校。学校将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进行评审并择优立项。

批准立项后,采用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负责制,负责拟定编写方案,并负责全面统稿和付印前对清样的审读;学院负责督促、落实教材编写,按时完成编写任务;学院应对书稿进行初审同意后再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在组织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对书稿进行审核、批准后,才能提交出版社正式出版。

经评审,对完成编写任务且出版并通过学校验收教材,学校将给予教材出版基金资助。

5、填报要求

1.填申报表时应注意不能漏填,尤其是立项依据、教材改革基础、同类教材分析研究等内容,以及要求的签字栏不能空白,否则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言简意明,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入立项申报书中;

3.表内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填写,但页码要清楚。

二、2020年出版教材验收

凡2020年10月31日前经学校立项且已出版的教材,请学院提交教材原件一本,并附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后,在申报时间内提交材料,学校组织教指委专家一并验收。凡逾期没有提交材料的,将延期至明年验收。

三、申报时间

1申报2021年自编教材立项的教师,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自编教材立项申报书》(附件1),并将申报书、自编教材提纲(至少三级纲目)各一式三份提交学院初审并同意推荐后,再请学院教务办填写立项汇总表(附件2)。

2、有申请出版教材验收的学院,请将签字完善的《重庆工商大学自编教材出版验收汇总表》(附件3及出版教材原件一份交教学运行管理科

提交材料时间:2020年11月9日中午12点前

提交材料地址:厚德楼6003室,联系电话:62769147,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454048693@qq.com(或直接对话框传送)。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一: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自编教材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二: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自编教材立项汇总表.xlsx

      附件三:重庆工商大学自编教材出版验收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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