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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

校内各有关教学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相关教学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严格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2、工作安排

请各实验中心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规定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按时提交材料。

1. 各实验中心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并逐项填报院系、实验室层面的情况记录。

2. I级实验室需填报《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件2),该项另行通知。

3. 各单位参照附件1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2025年)》(见附件3)。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以往年度剩余隐患的整改情况也应在该表中列出。

附件1-3(附件2仅限I级实验室)以实验中心为单位填报。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材料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于5月2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纸质版(封面加盖学院公章)请交到厚德楼10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k@ctbu.edu.cn。联系人及电话:陶老师, 62769809;陈老师,62769134。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2025年)

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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