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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总结全国民族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展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拟于2020年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50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按照市教委通知要求,推荐民族教育教学成果(成果内容、申报对象、评审程序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经学院统一汇总并组织初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11日下午5点前提交“申报表”和“推荐统计表”的纸质与电子版(见附件),纸质材料汇总后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研究室(厚德楼2003)。学院若推荐超过一项,请排序推荐。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曾燕,电子版发至邮箱:7879433@qq.com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50号) ( 渝教办函〔2020〕50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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