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经学院申请,学校组织论证,同意经济学院等10个学院12个专业大类在2019级新生中开展大类招生分流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同意大类招生分流培养的相关专业情况
表 2019级大类招生分流培养相关专业情况
学院 |
大类名称 |
专 业 |
分流培养时间 |
经济学院 |
经济与贸易类 |
国际经济贸易、贸易经济 |
第三学期起,正式按照分流培养阶段的培养方案进行教学 |
财政金融学院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金融工程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税收学 |
会计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 |
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 |
旅游管理类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法学院 |
法学类 |
法学、知识产权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统计学类 |
统计学、经济统计学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化工与制药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 |
社会学类 |
社会学、社会工作 |
以上学院要严格按照专业大类和分流专业制定《XX学院2019级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级XX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二、关于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实施方案
1、学院应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有关系主任、教务办、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保证人员配备得力,使专业分流工作顺利、稳妥推进。
2、学院应为学生选择专业提供充分的支持和指导。要通过新生入学教育、本科生导师指导等形式,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3、专业分流要以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第1、2学期的成绩。为保证学生公平、公正选择专业,凡纳入成绩排名的课程,原则上应统一教学要求、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
4、分流专业班级由学院自定,但分流后的班级数须不超过招生计划班级数,分流到每个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不少于30人。
5、第3学期开学前应完成分流工作,第3学期起正式按照分流培养阶段的培养方案进行教学。
6、阳光分流,接受监督。制定方案确定各专业人数,学生专业分流的全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XX学院2019级大类招生分流培养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就组织领导、专业分流依据、专业分流安排等作出明确要求,请在此基础上进行具体化和微调。
三、关于人才培养方案
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方案包含大类培养阶段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分流后专业阶段的人才培养方案。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方案依据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原则上只作衔接性的调整,不做较大的变化。请相关学院参照重庆工商大学2019级XX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附件2)制定培养方案。
四、其他要求
请学院组织相关领导、系主任、教务办、专任教师和辅导员召开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推进会,落实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培养方案,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5:00前将实施方案和培养方案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卢老师,厚德楼3003室,415483700@qq.com)。
教务处
201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