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改革研究 >> 正文

关于申报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政专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政专项”课题研究,推出一批理论研究成果。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与资助标准

(一)课题类别

本批专项研究课题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资助类别。

(二)资助标准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8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

(三)课题待遇

本次采取统一申报,统一评选,分类立项的办法进行。符合要求的列为校级教改项目,不重复立项。

二、选题要求

申报选题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结合学校实际,聚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和内容体系建设相关主题,挖掘新经验、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探索新方法,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更好服务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

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学校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选题指南(见附件1),申请人原则上应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从《指南》中选题申报或围绕《指南》自行设计具体研究题目申报。

三、申请人条件

(一)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均可向学校申报教改项目。与我校合作办学机构和校外教学基地单位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可与我校教师、科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联合申报(我校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

(二)截止2020年12月1日市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市级教改项目;校级教改项目没有结题的不能申报校级教改项目。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或教学理论研究不作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已列入国家、省“质量工程”的项目及其它社科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只有2人以下(含2人)申报的教改项目或单独以课件制作申报的教改项目,不予立项。

四、课题管理

(一)评审与立项

由教务处牵头组织专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课题开展评审,提出拟立项名单,经学校审定后立项。

(二)成果要求

1.课题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提交的咨询报告)须以重庆工商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且须标注有本课题资助编号,否则结题时不认定为本课题成果。

2.结题成果要求参照《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时间要求:本次专项研究课题研究时间为一年,不予延期,到期未完成的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

(三)结题评审

由教务处牵头组织结题评审,评审合格的课题并办理结项手续,若成果经专家评审为“不合格”,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政专项立项申请书》纸质文件三份(电子文件名格式为“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如“张XXXXX-XXXXX”)。

2.《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一份(纸质)。

3.请各学院(部门)统一汇总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申报书,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截止时间。各学院最后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中午12点前。报送地点:马克思主义院教务办(慧智楼91209,电话:62769584)所有电子档发送到:78529861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政专项选题指南

2.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政专项立项申请书

3.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0.12.15

上一条:关于开展“国家级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经管类实验教学改革与研究”(校级项目专项) 立项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