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 正文

关于申报2018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促使学生更好地接受科学研究基本训练,努力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创新人才,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197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20183月开展本年度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范围

1.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主要成果为学术论文);

2.实验教学中的创新性实验项目;

3.科技类小发明、小设计、小制作项目;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和制作项目;

5.艺术类作品制作项目;

6.方案设计类项目;

7.围绕社会发展、地方经济建设、学校发展建设的研究和调查项目(主要成果为研究报告);

8.其他有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本校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团队(3人及3人以上),具有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研究开发、动手能力;

2.申请项目能够结合所学专业,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开发的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合理、可行;

3.对第一课堂学到的知识有巩固和运用的作用,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培养研究能力;

4.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创新意义和实用性或推广价值,初步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由申请者承担主要研究任务,并有能力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预期成果;

5.申请项目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名教师同时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项目类别与时间

申报立项的科技创新项目分为自然科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科技作品制作)或艺术作品制作两大类。自然科学或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一般资助500-1000元,科技发明(含科技作品制作)或艺术作品制作类项目一般资助1000-1500元。项目研究完成时间不超过2019331日。

四、申报程序

1.申请者在重庆工商大学教务处网页上下载《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填报后,提交一份给所在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项目按《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197)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项目提出具体推荐意见并进行汇总,填写“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须提交纸质一份,并发送电子邮件至:28010609@qq.com)。各学院汇总完成后将“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和《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各一份)最迟于2018年4月2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厚德楼6005室,联系电话:6276 9134)。

3.对跨学院的项目,由第一申请者所在学院申报,经相关学院会签、登记备案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将在2018年4月2日前受理此次项目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它事宜

1.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2.毕业论文或设计、课程设计 (论文)和学年论文等均不在申报资助范围之列。

3.教师校内、校外课题或子课题项目不能再以学生名义参加本项目的申报。

请各学院落实专人负责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的各项工作,尽快通知学生,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2.          科技创新基金申报汇总表.xls


上一条:关于对2017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2017年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