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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课程任课教师表彰和奖励的决定

各学院: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考试管理规定》(重工商大[2012]186号文件)第九章“学校对校级“教考分离”课程考核成绩排名前30%的任课教师给予奖励(按教学班排名)。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10%,三等奖占15%。校级“教考分离”课程任课教师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之规定,根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课程教学班考核成绩排名情况,经教务处组织对各教学班成绩进行统计、审核及评审,决定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课程考核教学班(课程15门、教学班次405个,自然建制班次633个)考核卷面平均成绩排名前30%的任课教师共计124人次(按四舍五入办法取舍)给予表彰和奖励,其中黄潇等22人次获得一等奖,王晓琪等42人次获得二等奖,许小苍等60人次获得三等奖。

希望全校教师坚持“以学生为本”,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和考试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课程任课教师表彰和奖励名单

 

教  务  处

二○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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